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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沈阳市浑南区成利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浑南区成利水泥制品厂投资30万元在沈阳市浑南区祝家镇常王寨乙1号租赁场地,建设沈阳市浑南区成利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生产水泥制品,其中年生产各种水泥管6800根,年生产化粪池600个,年生产检查井3000个。总占地面积7500m2,总建筑面积为1900m2。项目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200天。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不构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砂子、碎石等原料存放在原料库内,进行封闭处理,定期洒水抑尘;水泥采用水泥罐装车运至场内,用软管连接至水泥罐内,水泥进料口负压操作,采用封闭式水泥输送机送入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布袋收尘器进行处理;搅拌机和悬辊机安装在厂房内,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厂区道路进行硬覆盖,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生物质汽化炉废气经20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三)噪声

 本项目锅炉设置在库房内,进行隔声、减振处理,生产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内。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炉灰袋装收集后当作原料回用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锅炉废气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77×10-3 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1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95×10-3 kg/h,生物质气化炉废气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厂界最大浓度值为0.117 mg/m3,颗粒物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浓度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置,无废水排放。

 (三)噪声

 根据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废气和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有序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期限:2020年9月28日-10月29日

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13889835431

图片关键词1、成利水泥验收报告(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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