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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一阶段——建筑垃圾处理车间)

发布时间:2021-03-2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前屯矿地理坐标为东经123°35′56.33″北纬42°3′50.62″本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车间(11#厂房)202010月建设完成,其余建设内容暂未完成,本次验收仅包含建筑垃圾处理车间(11#厂房),不包含物料运输及污水处理工程,其余建设内容待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

 二、项目变动情况

序号

环评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1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尘点布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建筑垃圾破碎、筛分产尘点布置集气罩,收集后分别3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设雾炮机降低粉尘。

2

水选池底泥回用于淤泥脱水工序。

水选池底泥暂时厂内储存,待淤泥处理车间建设完成后再行处理回用于生产。

3

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

除尘灰外售。

4

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车间抑尘。

生活污水暂时厂内储存,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建成后再行处理回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破碎、风选、筛分工序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分别处理后通过125m排气筒排放同时,成品区、原料区及卸料区等分区分别设置雾炮机,降低车间内粉尘产生。

 (二)废水

 本项目水选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暂时厂内储存,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建成后再行处理回用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水选池底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选池底泥暂时厂内储存,待淤泥处理车间建设完成后再行处理回用于生产

 (3除尘灰收集后外售

 (4建筑垃圾人工筛选、风选、水选废物:收集后外售。

 5)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7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03mg/m3,满《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区厂界四周最大噪声昼间53.3dB(A),夜间43.8dB(A),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建筑垃圾处理车间废气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生活污水暂时厂内储存,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建成后再行处理回用生产过程产生的水选池底泥暂时厂内储存,待淤泥处理车间建设完成后再行处理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人工筛选、风选、水选废物外售;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本次验收范围仅包含建筑垃圾处理车间(11#厂房),不包含物料运输及污水处理工程,其余建设内容待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建议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营运期内加强管理,注意设备维护、尽快完成运输路线验收。同时,尽快落实沈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报告》中提出的做好周边道路整修及村屯改造等安排。

 验收期限:2020年1116-1211

 联系人:徐斌韬,联系电话:13390158707

 

图片关键词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一阶段——建筑垃圾处理车间)竣工环境验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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