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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蒲河新城商贸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蒲河新城商贸区单元控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规划概述

       蒲河新城位沈阳市中心城区北部,规划用地面积约137.6平方公里。是沈阳市一主三副结构中北部副城的核心。按照《沈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蒲河新城共划分为12个编制单元,其中,商贸区单元面积8.5平方公里(单元编码HNSM)。

       商贸区单元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东至七星大街,西至道义大街,南至蒲河,北至四环路,规划面积约852.7公顷。单元功能定位为沈北核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筑容量约599万平方米,规划人口5.1万人;单元以城市建设用地为主,城市建设用地面积690.3公顷,商贸区单元“五线”控制中仅涉及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绿线、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黄线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控制红线。

规划可能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区内无热电厂及燃煤锅炉,规划用地多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绿地,排放大气污染物较少。规划区内目前存在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直燃机房、一座加油站、道路交通机动车尾气、居民生活燃烧天然气。

       由计算结果可知,SO2NOxNMHCPM10下风向最大浓度较小,占标率不大。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地表水体为蒲河,但规划区段内无入河排污口,污水由市政管网引至道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区域内污水排放至道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无入河直接排口,属于HJ2.3-2018中间接排放方式。

       规划区域的污水依托道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在正常工况情况下,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南小河,对周围地表水不会造成严重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物料和固废不露天堆放、充分做好基础防渗、各类废水全部集中收集达标处理的前提下,规划区形成了良好的控制地下水污染的基础条件,不会对潜水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

       环评要求最大限度的控制企业事故发生产生的污染物外排,使事故排污得到妥善处理,在各项事故防范措施下,避免事故外排现象,以减轻事故状态下对地下水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规划区的生活垃圾可以运往老虎冲垃圾填埋场处理(或沈阳市大辛生活垃圾处理场),或沈阳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规划区不建设危险废物焚烧装置。规划区内有少量工业用地,对将来引进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由企业临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按规定贮存于自设的医疗废物暂存间, 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规划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最终处理等,应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严密监控,确保危险废物能得到全过程控制,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特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尽可能按照废物资源化的要求进行回收利用。其中类一般固废基本上能100%的综合利用或贮存,类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也应先进行回收利用,尽量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不能回用的再送往固体废物处置站焚烧或安全填埋。

       综上,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声环境影响

       随着规划区建设的进展,建筑施工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将会加剧,规划区内现有企业厂界噪声均能达标,随着规划的实施,通过各设备噪声治理、结合车间、厂房特点优化厂区的平面布局等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使厂区边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规划区区域社会噪声均能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做好公建配套设施防噪降噪措施的基础上对声环境影响不大;规划区内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建议规划区内新建重点主次干路以及铁路、轨道交通项目,需在现有居住区沿线做好隔声降噪措施;沿线规划居住区,建议在主次干路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与规划居住区之间预留一定距离,合理设计临路第一排建筑功能,减轻对居民的影响;加强管理,对鸣笛等突发性噪声加以限制。只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6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的小部分植物群落会被建设用地取代,但是损失面积不大,规划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比较小。随着主要生态廊道的建设,生态空间的保护将为动物栖息提供生境,总体而言,对哺乳动物影响不大。

       根据评价区景观格局的分析,总体上规划区景观格局以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等)景观为主,随着规划建设的推进,评价范围内景观格局会继续朝着城市化方向变化,表现出建设用地景观、道路廊道这些建设用地景观将会增加,最终演变为以建设用地景观为主导的城市景观格局。

       (7土壤环境影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其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汞等能够在大气中远距离传输,大多数重金属如铅、镉、铜、镍等随颗粒物在排放源附近沉降。规划区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不会产生影响。规划区内有少量工业用地,对于引进行业,要求对工业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对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堆积场或工业储料场等场地,土壤污染物易于富集,但一般水平影响距离较小。

       正常工况下,规划的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8生态敏感区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区涉及的生态敏感区为:

       规划区南部有蒲河水源涵养红线区、沿北侧边界有四环路网廊道生态保护红线区。单元用地规划对生态红线范围不进行开发利用,不得实施除生态修复外的建设项目;如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如道路、管网等工程)无法避让,必须穿越上述保护区,需经过充分论证后方可施工,规划对生态敏感区影响较小。

综合结论

       商贸区单元规划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基本可行,基础设施能够充分依托区内或所在片区内现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可以推动区域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同时服务企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公众意见表,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一、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岳主任;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E-mailphxchbj@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虎石台南大街29号;

       邮编:110123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娃

       联系电话:024-88502079

       E-mail:hasigaowa@link-tech.cn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2096

       邮编:110000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文。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本单元的开发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规划单元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征求公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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