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小张尔村,占地面积63231.83m2,建筑面积50528.26m2。总装机规模为631MW:2台99MW热水锅炉(1#、2#)、2台150t/h蒸汽锅炉(3#、4#)和2台116MW热水锅炉(5#、6#)。项目全部建成后,供热面积1420万m2。
其中1~4#锅炉已通过环保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5#、6#锅炉(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5#、6#锅炉产生的废气经SCR工艺脱硝、布袋除尘、镁法脱硫后,经55m排气筒排放(企业6台锅炉共用1根排气筒)。
(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及卸煤噪声。对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卸煤在储煤库内进行。
(三)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渣池沉淀、净化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除渣、冲灰等工艺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桃仙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全厂灰渣、脱硫渣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树脂由供应商更换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5~6#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
(二)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废水
根据废水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放浓度要求(pH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放浓度)。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应对的防范措施;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
公示期 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2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苏部长 1384055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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