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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肛肠医院白云中药制剂室锅炉改造项目--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8

 202065日,沈阳市肛肠医院根据《沈阳市肛肠医院白云中药制剂室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两位专家组成。验收组经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肛肠医院白云中药制剂室原有锅炉房内,沈阳市肛肠医院白云中药制剂室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白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25330°,北纬41.594154°。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锅炉房内燃煤锅炉及陶瓷多管除尘器,在原锅炉房内新建1台型号为DZL2-1.25-M2t/h的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和生活供热。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

 2019年11月沈阳市肛肠医院委托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沈阳市肛肠医院白云中药制剂室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2月4日获得了沈阳市生态环境苏家屯分局的批复,文号为沈环苏家屯审字[2020]015号。

 本项目总投资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5.5元,占总投资的43.66%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内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锅炉运行不产生废水。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为锅炉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低风机、燃烧器、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锅炉灰渣。锅炉灰渣、除尘灰袋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四周连续2天的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3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4dB(A)。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气

 根据连续2天的监测结果,本项目锅炉废气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9%,满足环评设计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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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7月6日  联系人:刘科长177024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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