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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上海汇众萨克斯减振器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8

1、项目概况

 上海汇众萨克斯减振器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轩盛三路2号,产品为汽车减振器(主要用于汽车底盘悬挂上,分为直筒减振器和弹簧盘减振器),年产300万支。企业现有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包括物流区、焊接区、涂装区、总装区、污水处理站、机修间、锅炉房、金相室(做质保实验,人工检测工件质量)、工装间(挂具维修)、分析室(对脱脂槽等溶剂配比研究分析,调节PH实验等)等)、综合楼、门卫等,总建筑面积11151m2,建筑占地面积10249m2,总投资17000万元。项目已于2017年完成验收,验收批复文号为沈环保大东验字[2017]0027号。

 由于企业近期为提高产品质量,对电泳原料的品牌和型号进行调整,调整后水质发生改变,为保证污水三项指标(COD、磷酸盐及pH值)稳定,对污水处理系统同时升级改造,将原有两套处理设施进行简单改造,保留现有废水处理工艺,利用旧罐,更改处理药剂,在两套处理设施尾部增加一套管式膜、生化及MBR系统,以保证生产废水可稳定达标排放。

2、环境质量现状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SO2NO2CO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O3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环境噪声:建设项目厂界各点位环境噪声值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3)土壤环境:各监测点位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3、项目污染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量,企业现有生产废水经本项目改造后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m3/d,不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污水设施主要针对的污染因子为COD、磷酸盐及pH值的稳定达标排放,其他污染因子在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采用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各装置单元内部的地下污水或污染物料管道(三级地管)应采用钢制管道;各装置单元与单元污水池、地下溶剂罐等相边的地下管道(二级地管)以及收集各装置单元污水并送往污水处理场所的地下管道(一级地管)宜采用钢制管道。

 (2)当管道公称直径不大于500mm时,应采用无缝钢管;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宜采用直缝埋弧焊焊接钢管,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探伤。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不应小于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应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

 (3)当一级地管、二级地管采用非钢制金属管道时,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 膜防渗层,也可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管沟或套管。

 (4)地下管道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防渗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不宜小于1.50mm,膜两侧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宜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

 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实施后,可以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地下水污染超标范围可控制在厂区内。因此,在采取上述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为防止物料渗漏污染地下水,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选用优质设备,并加强日常管理、巡回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工作;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地面及池体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系数小于10-10cm/s

 采取上述措施后,污染物渗入地下的量极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为新增污水设施产生的氨气、硫化氢。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均为封闭设施,缺氧池和好氧池配套建设除臭设施,采用化学吸附法去除,吸附剂为硫酸,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污水设计单位提供的材料,去除率为50%,经计算,NH3排产生量为0.014t/a,排放速率为0.0019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投产后,主要噪声源为防治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预测,项目运行后各厂界噪声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因此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新增污水设施产生的污泥、原辅料废包装物及企业现有工艺产生的酸洗水等。

 本项目新增污水设施污泥产生量为0.8t/a,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桶装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物有,聚合氯化铝废包装30/a,氯化钙废包装桶67/a,破乳剂废包装桶5/a,聚丙烯酰胺废包装桶5/a,厂内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有,盐酸废包装桶5/a,氢氧化钠废包装桶10/a,厂内收集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本次污水设施改造后,企业现有酸洗水不再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收集后外运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验,酸洗水产生量为58t/a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相关政策。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污染较轻;且周围环境质量较好,因此,我们认为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图片关键词上海汇众报告修改稿6-23送审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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