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热源厂(以下简称“3#热源”)位于浑南新区祝科街东侧,占地面积30003m2,总建筑面积27178m2。装机规模为:5×85MW(120t/h)的热水锅炉、1×90t/h的蒸汽锅炉,总计吨位690t/h,供热面积为551.3万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6#锅炉脱硝环保设施,其中:3#、4#锅炉采用SNCR工艺的脱硝技术,5#、6#锅炉采用SCR工艺的脱硝技术,脱硝剂为氨水,锅炉年运行151天,每天运行20h。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锅炉烟气中的NOx经4套脱硝系统处理(2套SNCR脱硝系统,2套SCR脱硝系统),后经1根10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SCR脱硝系统产生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废气监测,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参照60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75kg/h)要求;无组织氨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1.5mg/m3)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员工由于是内部调配,无新增生活垃圾。
四、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氨水储罐位于厂区南侧,罐区四周设有混凝土围堰及排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应对的防范措施;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报告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4月13日~5月13日
联系人:候经理,1365418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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