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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伍尔特沈阳工业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9

 1、项目概况

 伍尔特沈阳工业园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9号阿诺德紧固件(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27万元。将原有隔油池拆除,在伍尔特工业园办公楼外东侧新建1座隔油池,处理能力为10t/d,将原有化粪池拆除,在原化粪池的位置新建1100m3化粪池,在原有化粪池东侧新建一坐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200m3/d

 2、环境质量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空气中SO2NOx年均值及CO 95%日均值满足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PM2.5PM10年均值均超标,超标幅度分别达到 17%7%O3 90% 8小时平均浓度超标,超标幅度为1.8%,所在区为不达标区。

 (2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水质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3、运营期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废气为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硫化氢及氨气,产臭设施全部位于地下或加盖封闭,经0.3m高排气口无组织排放硫化氢及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氨气厂界氨气浓度为 1.5mg/m3;硫化氢浓度为 0.06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t/d,废水最大处理量为73000t/a目前园区所有企业的生活污水总量为5.67t/d1.6t/a水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出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标准,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排至沈阳欧盟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实施后可减轻沈阳欧盟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对地表水体环境影响有积极作用。

 (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在 22.1~41.0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叠加现状噪声值后,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44.4-51.0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0.0-49.6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等。污泥产生量为 5.67t/a,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主要来源于废水生化处理工序,其不含有重金属以及有毒有害物质,故此工序产生的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粪池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栅渣产生量为 1.6t/a(含水率 80%),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粪池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年本修订及2019年本修订(202011日起施行)的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最新的产业政策

 5、项目选址合理性

 建设项目位于在企业内现有场地上进行,无新征土地,厂址所在地为工业区,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6、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府,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靠,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改造后解决了现存的构筑物老化问题,增加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了处理效果,对欧盟污水处理厂排污负荷减少,并为园区今后的发展预留的空间。从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图片关键词阿诺德污水处设施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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