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名称: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
2、组织机构代码:91210800768341953B 法定代表人: 高洪歧
3、联系人: 孔祥庆 联系电话:13804177526
4、注册地址:营口经济开发区冶金化工工业园
5、行业类别: 钾肥制造
6、单位简介(包括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生产、污染防治工艺,污染防治的总体评价等)
辽宁米高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加元陆佰陆拾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硫酸钾、盐酸,复合肥及相关化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加工氯化钾、农业用硫酸钾(危险化学品除外)和PVC原料、氯化钾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含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招标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等专项商品)
(1)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HCl、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收尘系统:颗粒物经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HCl吸收塔:氯化氢和二氧化硫经4套洗涤塔+3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反应炉: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燃气锅炉: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2)废水:主要污染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
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限值要求。
(3)噪声
通过车间密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尘系统收集肥料尘回用生产,不外排;废聚丙烯包装袋收集后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