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东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20号,是一所综合性医院,建筑面积15380m2。本项目属医疗部门,全年365天服务,每天24小时服务。医院有职工380人。医院共设有300张床位,年门诊量36500人,日诊量100人,年住院病人约6000人。
1. 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本项目属于基本医疗设施建设,为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120号,根据项目土地证,土地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符合用地要求,项目不在沈阳市大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所在地市政管网健全,符合地区规划,交通便利,选址可行。
3.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本次评价采用2018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的数据,基本污染物:SO2、NO2、CO、O3、PM10和PM2.5。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根据污染物数据统计结果和公告结论: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不达标区。
(2)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6-2008)中1类、4a类区标准要求。
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地下停车库产生的尾气,及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极其微量的恶臭气体。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高于食堂楼顶的排气筒排入大气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地下设置地下车库,总泊位为41个,地下车库内废气主要通过建筑的强制排风系统经4个送排风通道(2个送风井,2个排风井)引至地上景观排风口排放(高于地面约1m,位于医院综合楼墙根处)。排气口设于地上景观口,位于医院综合楼墙根处,朝向避开居民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各构筑物加盖密闭处理,同时对污水处理站内喷洒除臭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医疗废水及生活废水共同进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后进入沈阳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水质满足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浓度要求。
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均能够做到完全收集和处理,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管道均做好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项目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值在65~80dB(A)。经预测可知,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项目东侧、北侧、西侧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南侧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
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 总量控制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 21号)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辽政办发[2016]76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排污特点,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CODCr:5.26 t/a,NH3-N:0.88 t/a。
具体以环保审批部门的批复为准。
6. 结论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医院运营期切实落实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的各项治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符合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