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配合R290工质压缩机生产线产能,保证压缩机产品质量,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决定出资1300万建设压缩机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六号路六甲一号,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615.68平方米独立单层建筑,引进7套实验设备用于压缩机实验。
2、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SO2、NO2和CO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O3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项目区域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声学环境良好。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取的工艺和设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允许类;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本项目采取的工艺和设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相符。
4、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六号路六甲一号,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不新增用地。根据项目土地证,项目所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且不压占生态红线。本项目供水、供电、排水均依托工业园区现有配套。项目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可行。
5、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结论
(1)废气
本项目在设备检修及或压缩机拆卸过程中会挥发少量丙烷,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到大气中,通过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厂界处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故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实验设备、冷冻机、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dB(A)-80dB(A),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实验设备维护及保养过程中有废机油产生,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排放的污染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压缩机实验室
建设项目(5-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