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8号,租用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和办公室用于本项目生产及办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地面积2000m2,设一条注塑成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汽车窗框饰条19万套。
2、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批准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在其中列出的“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名单目录内,且本项目符合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类”项目。
本项目在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租赁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和办公室用于项目生产及办公,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采用2018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的数据,基本污染物:SO2、NO2、CO、O3、PM10和PM2.5。根据污染物数据统计结果和公告结论: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市环境空气不达标区。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结论
(1)废气
项目烘干和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光催化氧化处理+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 -2014)要求。
本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通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纸、泡棉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活性炭。
废包装物、废纸、泡棉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得到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0.125%。
8、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其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满足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在拟选址生产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