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辽宁)科技药业有限公司鹿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9-07-31 14:21:42 | 阅读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北京同仁堂(辽宁)科技药业有限公司鹿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www.syepia.org/information/752-cn.html
如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北京同仁堂(辽宁)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鹏;
联系电话:13998274256;
邮箱:bjtrt_sy@126.com。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