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验收组由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沈阳中天星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浑南分局等单位代表及特邀2位专家组成。
验收组根据《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浑南分局《关于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审阅有关资料,验收组经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5号,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原有生产厂房A栋内闲置区域,使用面积为820m2,新购马达生产设备,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马达,新增产量6966台/年,运行264天,每天运行8h。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不构成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涂胶和干燥过程产生的TVOC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引风机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浸漆废气整体抽吸后进入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原有16m高排气筒排放;铜线焊接烟气由双臂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从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源经过减振、厂房隔声、围墙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绝缘纸、废棉线、焊渣、收尘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涂胶、干燥工序TVOC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21/3160-2019)表1、表2限值要求;浸漆废气中苯乙烯、二甲苯、苯系物、TVOC在排放口均未检出,苯乙烯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苯系物、T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的表1、表2限值;颗粒物、二甲苯厂界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和车间外浓度均可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的表3限值,苯乙烯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全部达标排放。
(二)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仓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废绝缘纸、废棉线、焊渣、收尘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2020年3月25日~27日对本项目的调查监测表明,本项目废气和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经现场检查固体废物得到有序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20.05.11-06.5,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与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联系,张部长:1394033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