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优秀环保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6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品牌建设,充分宣传展示会员单位优秀成果和良好形象,经研究,沈阳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优秀环保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环保企业是协会在会员内部设立的评选奖项,主要授予在质量、创新、品牌、社会及经济效益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环境服务中成绩突出的会员单位。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协会各类会员单位均可申报。但有环境违法行为、出现质量事故、违反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的除外。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各单位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优秀环保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主要业绩。提供近两年重大创新发明、亮点工程简介。从质量、创新、品牌、结果等方面入手,用事实和数据进行介绍,必要时可使用图表。

3.相关证实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材料,包括专利证明、产品检测报告、近三年获得荣誉证书等。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协会。(电子版1份发送到协会邮箱,纸质版1份邮寄至协会)

2.评审。协会于12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12月20日前确定拟表彰单位名单。

3.公示。协会通过协会网站等方式对拟表彰单位公示一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4.通告、表彰。印发表彰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在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2.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24-24256219

邮箱:syhjbhcyxh@163.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长青街68号

附件:图片关键词评选申报表.doc

沈阳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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