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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2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规划(2020-2030年)

 规划范围: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前屯矿,北至前屯村村路,东至规划路,南至前屯路,西至农田,规划总用地面积51.8公顷。

 热电规划期:20202030年。

 二、综合结论

 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前屯矿规划总用地面积51.8公顷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土地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声环境和生态系统将受到一定影响。

 区域通过布局优化调整并注意与周边规划布局相衔接、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加强绿化、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三、公众认为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88502079     联系人:董工

 邮箱: dongqiunan@link-tech.c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规划(2020-2030年)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沈阳中城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规划(2020-2030年)》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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