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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虎石台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7

一、评价区概况

       20121019日,《沈北新区虎石台东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文号为沈环保审字[2012]184号。

       沈北新区虎石台东片区(以下简称东片区)位于沈阳市北部、沈北新区南部,距沈阳市中心约13公里。虎石台东片区属于蒲河新城虎石台组团,北至蒲满路,南至蒲南路,东至春晓湖街,西至虎石台南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118km2。东片区战略定位为欧盟汽车产业园的功能溢出区,高科技设备制造示范区,现代物流产业核心区;发展目标为依托南侧欧盟经济区,结合便利交通条件,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电器制造产业、机械加工产业以及现代物流业等,并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生活、生产和工作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生态,节能环保的产业片区。

二、规划执行情况

       沈北新区虎石台东片区于2012年完成规划环评以来,规划区主导产业定位、规划范围、用地布局等均未发生变化。

       经过几年的发展,东片区已形成以汽车、物流为主导产业的格局。随着规划的实施,片区主导产业发展迅速,虎石台东片区发展良好。

三、环境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

       1、环境空气

 氨、硫化氢浓度相比于上一轮规划环评浓度数据基本无变化;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上一轮规划环评未进行监测,从本次监测结果来看,其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019年,沈北新区环境状况较2018年有所改善,各项污染物指标较去年相比有所减少。PM10PM2.5、年均值较去年相比有所上升,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降尘年均值较2018年相比都有所下降,其中,降尘浓度减少的最为明显。同时城市建设施工量巨大,生活区降尘量高于交通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兴国桥、蒲河南桥、道义桥断面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①兴国桥断面(12020 年与2012年相比,CODBOD指数有所上升,其余污染物污染指数均有所下降; 

 ②蒲河南桥断面(22020 年与2012年相比,各项污染物污染指数均有所下降;

 ③道义桥断面(32020 年与2012年相比,各项污染指数均有所下降; 

 区域地表水整体环境质量均有所提升,评价要求规划区内在保证区内企业工业废水接管率达到100%要求的基础上,应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削减计划,进一步完善管网铺设建设;同时做好废水排放监管工作,提高废水回用率,减少入尾水量。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中古城子村、原潘台村、古城村点位各检测因子均满足标准要求。

 根据对比分析,较2012年,2020年地下水中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指标有所上升,指标上升原因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面源影响及工业企业入驻造成的影响。

 4声环境质量

 根据现状监测可知,各监测点噪声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

 根据对比分析,目前虎石台东片区内噪声整体状况较规划环评噪声现状监测值整体略有上升,发生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城区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加,机动车鸣笛现象是交通噪声污染的重要因素;建筑施工如:电钻、砸墙、形成噪声污染因素;居民社会生活如:娱乐、餐饮、洗浴、零售行业的营业时间较长,也直接对整体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应加强交通管理、各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使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5土壤环境质量

 由监测结果可知,虎石台东片区内土壤质量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情况

 1、土地资源

 现状工业用地开发时序和面积与总体规划相比较为滞后,区内剩余可建设的土地资源量充足,不会对土地资源造成压力。

 2环境资源承载力

 (1)大气环境承载力

 上一轮规划环评至本次跟踪评价时,SO2NO2 PM10环境容量均减少,分别减少了36.7%30%4.3%NO2PM10已无环境容量,

 NO2PM10是规划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因子,规划区NO2PM10的环境容量也是本规划后续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环评建议:规划区应加强大气环境治理,并从规划区内部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削减。实施煤炭消费控制、清洁能源替代、拆除燃煤小锅炉、燃煤锅炉治理等工作,落实大气污染削减方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要求。

 2)水环境承载力

 应对区域水体进行区域污染控制规划,提高中水回用率,为规划区域废水排放腾出环境容量;或将规划区域的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所要求的水质指标后排放。

 跟踪评价结论

 虎石台东片区以原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为立足点,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充分利用沈阳市的交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进行发展,目前已取得卓越成效,但也尚存不足。

 经跟踪评价建议进行相应调整后,规划区后续发展规划总体可行,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可支撑后续规划的实施。要求规划区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落实节能减排任务,鉴于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后续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受园区开发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规划建设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岳主任;

 联系电话:024-88085618

 E-mailphxchbj@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虎石台南大街29

 邮编:1101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联合路2096

 联系人:高娃

 联系方式:024-88502079

 Emaildqn0001@126.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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