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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3#、4#、5#、6#锅炉脱硝工程

发布时间:2021-03-2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小张尔村,占地面积63231.83m2,建筑面积50528.26m2。总装机规模为631MW299MW热水锅炉(1#2#)、2150t/h蒸汽锅炉(3#4#)和2116MW热水锅炉(5#6#)。项目全部建成后,供热面积1420m2

       2019年,沈阳国润低碳热力有限公司拟新建3#?6#锅炉脱硝环保设施,新建内容为对4#炉采用SNCR工艺脱硝,3#5#6#炉采用SCR工艺脱硝,均以20%氨水为还原剂。新建的脱硝工艺均可实现NOx排放浓度低200mg/Nm3,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相关要求。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4#锅炉采用SNCR脱硝工艺、3#5#6#锅炉采用SCR脱硝工艺对锅炉废气中的NOx进行处理,锅炉烟气经55m高烟囱达标排放。

(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泵类等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

(三)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四)固体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1处,位于厂区内部,建筑面积20m2,按照相关要求建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3~6#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氨下风向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1.5mg/m3)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单位更换处置。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脱硝设施的建设,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储存及管理;氨水储罐区四周设有混凝土围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应对的防范措施;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公示期 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2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  苏部长 13840556417

图片关键词公示-国润3_6脱硝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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