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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热源厂脱硝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2021-03-28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1号热源厂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明街8号,占地面积16368㎡。装机规模为4×85MW的热水锅炉(1#2#3#6#)及1×58MW4#)、1×64MW5#)热水锅炉,总容量462MW,供热面积为95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6#锅炉脱硝环保设施,1#锅炉采用SCR工艺的脱硝技术,2#~6#锅炉采用SNCR工艺的脱硝技术,脱硝剂为氨水锅炉年运行151天,每天运行20h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锅炉烟气中的NOx 6套脱硝系统处理(1#锅炉采用的是SCR脱硝系统,2#~6#锅炉采用的是SNCR脱硝系统),后经1100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SCR脱硝系统产生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废气监测,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200mg/m3要求;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参照60m高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75kg/h要求组织氨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1.5mg/m3)要求。

 (二)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员工由于是内部调配,无新增生活垃圾。

 四、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氨水储罐位于厂区南侧,罐区四周设有混凝土围堰及排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敏感点,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管控和应对的防范措施;企业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报告见附件。

图片关键词沈阳浑南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热源厂脱硝改造工程.pdf

公示期:2020年4月13日~5月13日

联系人:候经理,1365418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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