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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9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 20万元。将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5号)原生产厂房A栋内扩建马达生产线。本扩建项目使用面积为820m2,新购马达生产设备,主要产品为电梯用马达,新增产量6966/年。

 2、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在企业内现有场地上进行,无新征土地,所在地为浑南新区的科技产业用地范围内,符合浑南产业区规划布局,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区用地要求,选址合理,符合沈阳市浑南新区总体规划。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马达生产线扩建项目。在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中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和辽宁省当前的产业政策。

 

 4、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

 1)转子生产工段涂胶、胶加热干燥非甲烷总烃

 涂胶和干燥过程会挥发出TVOC,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由引风机引至1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2000m3/hTVOC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的表1、表2、表3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2)浸漆废气

 浸漆废气整体抽吸后进入原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6m高排气筒排放,苯系物、TVOC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的表1、表2标准限值;未有效收集的废气通过上下装卸工件,机门开启过程无组织逸散,经采取措施后苯系物、TVOC满足辽宁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的表3限值;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3)焊接烟尘

 定子生产工段采用铜焊条将铜线焊接在一起,由原有1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处理效率90%以上,处理后的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采用估算计算,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从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油漆桶、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地面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地面防渗处理,现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绝缘纸、废棉线、焊渣、收尘为一般工业固废,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采取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与污染防治措施

 正常工况大气沉降时,苯乙烯和二甲苯沉降对区域土壤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及时维护设备,做好环境风险应急源,减少对周边土壤的影响。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能源政策,生产工艺成熟,选址合理,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处于清洁生产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该项目的建设体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因此,只要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具体内容见附件。企业联系人,张晓丽,13624933588

图片关键词项目(东芝电梯马达扩建项目公示版1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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