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伍尔特电子(沈阳)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9-3号,伍尔特工业园内。为满足市场需求和环保要求,建设单位在原项目厂区内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原有建筑部分二层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新增新型全自动生产设备等其他生产设备,扩建后年生产机电元件、电子器件24000万件。
《伍尔特电子(沈阳)有限公司机电元件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取得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大东分局的批复文件(沈环保大东审字[2018]026号)。本次验收范围为上述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4月竣工,项目于2019年5月开始调试。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手动焊锡工序增加一套烟雾净化器,并增加活性炭层。印字工序增加一套烟雾净化器。
2、自动焊锡废气2套烟雾净化器由六层吸附(有活性炭层)改为风琴袋吸附(有活性炭层),风琴袋层数大于六层。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阿诺德紧固件(沈阳)有限公司化粪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欧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1)剥线粉尘通过集尘桶收集再经过真空吸尘器进一步处理后,极少量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手动焊锡工序产生的废气为焊锡烟尘和非甲烷总烃,通过2套烟雾净化器(五层吸附,有活性炭层)处理;印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套烟雾净化器处理;
自动焊锡工序产生的焊锡烟尘和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二套烟雾净化器(风琴袋吸附,有活性炭层)处理;
自动焊锡废气、手动焊锡废气、印字废气经各自烟雾净化器处理后,与烘烤废气一同经屋顶的组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最后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点胶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氮气机、剥皮装置、工业吸尘器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采取减振、吸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铜线外皮、铜屑、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
(2)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墨、废胶水、其他废有机溶剂、涂胶纸片及竹签、沾助焊剂的无尘布、胶、油墨、稀释剂、固化剂等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阿诺德紧固件(沈阳)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位于伍尔特工业园东南侧,其一部分供本项目使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二)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污染物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本期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污染物符合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档案、各种资料管理规范,能满足本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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