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时限:2020年-2030年
规划范围: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包括商贸物流产业片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新兴产业片区。商贸物流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25.6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和秦沈铁路,南至永安大道,西至沈西出海铁路,北至物流港一号路;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22.2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南至京沈高速公路,西至于洪区区界,北至秦沈铁路和规划路;新兴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12.2平方公里,东至规划路,南至三环路,西至沈彰高速,北至蒲河。
规划定位:永安经开区以智能基础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公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第一阶段公众参与工作,主要是向公众公示本次规划主要信息。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怡宁
联系电话:024-23313708
E-mail:yacyfzcjj@163.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编:110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24-88502079
E-mail: lishuang@link-tech.cn
通讯地址:沈阳市小北关街41号602-3
邮编:11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
在本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上述地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同时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谢谢您的参与!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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