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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1-03-29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沈阳市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区中医院),占地面积1881平方米,位于和平区胜利北街17号,医院设床位80张,门诊设有科室19个,医院共有职工95人。医院承担着太原街街道8个社区6.4万人的基础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建院历史突出中医特色的区属综合中医院。医院全年365天服务,其中病房每天24小时服务、急诊和门诊每天8小时服务。

2.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SO2NO2CO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O3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环境噪声:建设项目东侧、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西侧、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要求。

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现有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三格化粪池+消毒”工艺,根据监测报告,姻缘废水可以发表排放,但其处理工艺不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相关要求,现要求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0m3/d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化法+消毒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1)煎药室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煎药室会产生恶臭气体,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1127日至20191128日对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离子除臭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气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是空调设备和医疗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较小,约为40~60dBA)。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根据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1127日至20191128日对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的检测结果,建设项目东侧、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标准要求,西侧、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煎药废渣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及煎药废渣进行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清运时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不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其他影响分析

 本次环评不包括X光放射室及CT室等放射性部分,这部分评价要由有辐射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4. 结论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污染物均得到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认为建设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建设环保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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