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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9

一、规划概述

       划名称: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规划范围: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面积60km2

       热电规划期为20202030年。

二、规划分析

       (1规划范围:规划包括三个分区:商贸物流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25.6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和秦沈铁路,南至永安大道,西至沈西出海铁路,北至物流港一号路;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22.2平方公里,东至三环路,南至京沈高速公路,西至于洪区区界,北至秦沈铁路和规划路;新兴产业片区,规划面积约12.2平方公里,东至规划路,南至三环路,西至沈彰高速,北至蒲河。

       (2规划期2020~2030

       (3)规划实施后,永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建成以智能基础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到2030年,开发区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主导产业集群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基础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新兴产业等产业集群产值持续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配套率明显提升,形成集智能交通、智能市政设施配套于一体的保障体系,实现开发区的现代化治理和智能化运营。

三、综合结论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包括商贸物流产业片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片区、新兴产业片区。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后,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土地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声环境和生态系统将受到一定影响。

       区域通过布局优化调整并注意与周边规划布局相衔接、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集中供热、加强绿化、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后,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四、公众认为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怡宁

       联系电话:024-23313708

       (2)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辽宁林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88502079

       联系人:李爽

       邮箱: lishuang@link-tech.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站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本次公示有效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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