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8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118号,租用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和办公室用于本项目生产及办公。建筑面积2394m2,建设两条注塑成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汽车窗框饰条19万套。
《沈阳威特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取得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东分局的批复文件(沈环大东审字[2019]053号)。本次验收范围为上述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2019年11月竣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调试。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对比环评预计,项目在调试中发现危废种类增加,包括废润滑油罐、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
2、增设危废暂存间贮存危废。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依托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欧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和注塑废气。烘干和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优化设备选型,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在生产车间内新建一座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面积3㎡。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的废气处理效率在90.53%~91.55%之间。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厂界浓度限值(4.0mg/m3)要求。
(二)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污染物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废纸、泡棉边角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罐、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
废包装物、废纸、泡棉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在生产车间内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面积3㎡,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罐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现未产生。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2019年12月26日~27日对本项目的调查监测表明,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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