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名和平区惠民医院,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现有职工163人,设置34个科室,住院床位80张,下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北市、八经两个街道办事处,10.5万常住人口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任务,是沈阳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医院全年365天服务,其中病房每天24小时服务、急诊和门诊每天8小时服务。
2. 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中SO2、NO2和CO的浓度值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PM10、PM2.5、O3的浓度值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环境噪声:建设项目东、西、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标准要求。
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废水经医院自建的一座处理能力为5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生物膜法,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进水口及厂区总排口的废水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1)恶臭气体: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及煎药室会产生恶臭气体,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同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食堂油烟
食堂共有5个灶头,安装有一台型号为静电净化器 SFZ的油烟净化器(生产厂家为沈阳市八达能源技术研究所),处理后的油烟经5m长烟道后由一根3m高排气筒排放。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对本项目食堂油烟净化器进出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分别为90.6%和89.8%,因此本项目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浓度及处理效率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型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是空调设备和医疗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强度较小,约为40~60dB(A)。项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根据辽宁标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3日对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的检测结果,项目东、西、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南侧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固废包括:生活垃圾、煎药废渣、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
煎药废渣及生活垃圾进行定点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清运时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不暂存。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5)其他影响分析
本次环评不包括X光放射室及CT室等放射性部分,这部分评价要由有辐射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4. 结论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污染物均得到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认为建设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建设环保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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